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推报公示
根据共青团河北省委《关于推报2021年度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的通知》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系推荐、量化排名、团委委员会评审,拟推荐李佳琪(医药卫生系)评河北省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5月23日至29日。
任何部门和个人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学生处(团委),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联系部门:学工处(团委)
联系电话:8571653
学工处( 团 委)
2022年5月23日
学生处(团委)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