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科技职业学院
安全保卫科工作职责
安全保卫科是在学院党委和行政领导下,以坚持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以坚持依法治校为依托,以校园平安建设为抓手,负责学院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建立健全学院安全工作的各项制度,落实学院安全工作部署。
二、负责监督学院各部门开展国家法律法规、八五普法、国家安全、校园安全稳定等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校园平安建设,增强师生员工的法治观念、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三、参与学院重大安全保卫工作决策,制定校园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和校园安全管理发展规划,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四、负责督察各部门组织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特别是教学区、实验室、图书馆、宿舍区等重点部门和部位的安全隐患,协调有关部门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及时消除隐患。
五、负责监督物业公司加强学院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及时维护维修有关设施设备,防止治安案件发生。
六、落实学院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督察学院消防日常工作。加强对重点部位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和物业公司沟通,消除火灾隐患。督察各部门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培训、消防演练等常规工作,维护校园消防安全。
七、负责监督物业公司完善学院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各项措施。
八、负责督导检查各部门制定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安全工作责任制,保障校园治安秩序和学院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
九、负责协调学院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和“网格化”管理工作。
十、督察各部门组织的各项大型活动安全防范安全预案的报备和配合工作,密切与国家安全、公安机关的工作联系,认真完成国家安全和公安机关交办的有关任务。
十、配合属地公安、城管等部门,共同维护学院周边秩序。
十一、负责聘用和联系学院法律顾问并办理有关法律事务。
十二、完成学院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