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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邯郸科技职业学院 关于对姜惟作退学处理决定的 公 告

邯郸科技职业学院

关于对姜惟作退学处理决定的

公  告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邯郸科技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学院核查,并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已作出 《邯郸科技职业学院关于对姜惟等 5 名学生予以退学处理的决定》(邯科职政〔2026〕31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退学处理事实

姜惟,男,财经系 2023 级会计信息管理专业学生,学号:20230610702。该生自 2024 年秋季学期起擅自离校未返校,未经请假连续两周以上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未办理请假、休学、保留学籍等相关手续。辅导员及财经系学管办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多次联系督促本人及家属,该生仍拒不返校,亦未补办相关手续,同时该生学费未缴纳。其行为符合《邯郸科技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退学情形。

二、处理依据与决定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邯郸科技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第五款之规定,经 2026 年 5 月 19 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姜惟予以退学处理。

三、送达方式

学院已向姜惟本人及其家属邮寄退学处理决定相关文书,邮件因本人及家属拒收被退回。现依法在学院官方网站采取公告送达方式予以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届满 15 日,即视为文书已经送达。

四、申诉权利

如对本退学处理决定存有异议,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应当自本公告届满 15 日视为送达的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材料及相关证据。逾期未提交书面申诉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诉权利。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10-8603126

邮    箱:kzxgc2020@163.com

联系地址:邯郸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工作部

 

                              邯郸科技职业学院

2026 年 10 月 20 日